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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文明城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督导简报

编辑: 来源: 更新于:2019-11-18 阅读:

为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对照《关于在公共场所建立独立母婴室的相关要求及设置标准》,我中心成立母婴设施建设专项工作督导小组,制定城关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备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方案和检查表。11月9日—15 日,我中心领导班子带领督导小组对24家机构进行母婴设施建设督导工作。

此次督导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共24个点位,只有少部分机构基本达到建设标准,督导过程中填写配套设施检查表24份,指出未达标的若干问题,并对问题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督导情况如下:合格的机构有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家机构;基本合格的有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万达广场、新世纪百货等10家机构;不合格的有兰州市政务大厅、国芳百盛、亚欧商厦等13家机构,其中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未按标准化进行设置,无任何设施。

2019年11月15日

城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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