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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日宣传活动

编辑: 来源: 更新于:2017-4-28 阅读:

  为全面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宣传普及,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增强干部群众的爱国意识、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国防建设、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氛围,按照省、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2017年“国防教育法”颁布日活动的通知》及区卫计局要求,我中心扎实开展了“国防教育法”颁布日集中宣传活动。

  一、组织《国防教育法》的学习教育

  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各科室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国防法》、《甘肃省国防教育条例》等国防理论、国防法规作, 加深对国防理论、国防法规的理解和把握,增强做好国防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观看爱国主义电影,进行以“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国防意识”为主题的国家安全形势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认清国防教育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不断增强安不忘危的忧患意识。通过学习,大家认为,《国防教育法》是我国国防法律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对全民开展国防教育的法律。广泛宣传《甘肃省国防教育条例》的宣传普及教育,对于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开展《国防教育法》的社会宣传

  2017年4月28日,我中心组织开展了纪念《国防教育法》颁布十六周年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形式主要有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加强国防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宣传标语15条,将积极搜集整理的有关于《国防法》等相关法律文献、革命主题图片,国防官兵英勇事迹等文字和图片在资料以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社会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

  通过此次开展纪念《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1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极大地提升了我中心职工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对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激发热爱国防、增强民族凝聚力、参与民防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城市综合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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